热评丨新年喜看新活力,提振信心在行动******
今年元旦假期,各地消费复苏回暖趋势明显。元旦小长假,全国铁路日均发送旅客508万人次,较去年11月份日均旅客发送量增长109%;“2023全国网上年货节”首日,全国网络零售额452亿元,比去年年货节首日增长6.5%;不少餐馆再现门庭若市、排队等号的场面,故宫博物院、北京环球度假区等景区也重现如潮的人流。
告别不容易的2022年,2023年元旦假期的复苏势头,给今年的经济形势开了个好头。在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的首个消费节点,城市的“烟火气”归来了,人们“出门转一转”的热情提升了,而这背后则是社会经济恢复常态,进一步繁荣发展的内在动力与强大意愿。
总需求不足是当前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矛盾。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点。恢复堂食、跨省旅游等一系列措施,让人们沉积已久的需求得到释放。更重要的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没有变,对幸福的追求没有变。
社会心理的预期,离不开实实在在、求真务实的行动。有的地方通过发放消费券等形式,让市民游客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在国家继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基础上,有的地方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惠民政策;正值年货消费高潮,线上线下丰富多彩的购物节、打折促销活动,不断优化消费体验,满足了消费者“一站式购物”的愿望。真招数、巧办法正在相继出台,激活民众的消费意愿和需求。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是促进经济稳步快速回升的又一个重点。
连日来,各地出台诸多惠企政策,增强市场主体信心,直指“拼经济”目标。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专门召开企业座谈会,与企业家一起谋划经济发展,为企业纾困。政府通过组织企业集中签约大项目,组团出海揽订单,积极开拓维护市场,抢抓外贸发展先机。有的地方还鼓励企业给外地员工发放新春红包,以缓解春节前后用工难题。
在增强企业信心、出台务实纾困政策的同时,也要对经济修复的复杂性有足够估计,付出更大努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坚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恪守契约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保护企业产权,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
元旦消费掀起小高潮,工厂车间忙碌有序的场面再现,再次验证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只要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我们一定能迎来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
(文丨王钟的)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